桃園市瑞塘國小推動兒少保護計畫暨校園危機處遇機制
一、依據:
(一)兒童及少年福利法。
(二)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。
(三)家庭暴力防治法。
(四)教育部『友善校園』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(五)、本校校務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
(一)爲推動兒少保護機制,強化學校老師對兒童及少年保護、家
庭暴力等相關議題之敏銳度、辨識能力、責任通報及資源連結
等知能。
(二)提供實務操作之輔導訓練、法律知識及網絡資源的教育等,提
升老師專業輔導技能,啟動危機處理機制,協助處理學生之安
置或保障其安全。
(三)協助遭受虐待、性侵害或性騷擾、性交易等兒少,期達到維
護兒少身心健康與人格健全發展。
三、推動兒少保護機制之實施策略
(一)專業研習:辦理兒少保護研習,由校長擔任校研習講師,俾以
落實校內教師研習宣導,期使每位教師具有兒少保護辨識及通
報知能力,提升教師對兒少保護事件之辨識能力、危機處遇、
責任通報及資源連結等知能。
(二)兒少保護知能宣導:藉由兒少保護宣導資料之發送及各種活動
場合(如家長會、班親會、學生朝會等),讓家長及學生了解兒
少保護的相關知能與法律觀念。
(三)資源整合:校長於緊急事件發生時,能整合校內外資源,強化
各處室及各資源系統輔導及合作機制,俾以落實學校通報、處
室合作及追蹤輔導工作。
(四)落實責任通報:對於兒少保護事件,能於知悉時限內通報兒少
相關單位,以即時維護學生之人身安全。
四、預期成效:
每位教師都能具備兒少保護事件的通報觀念、相關輔導措
施、資源連結知能,並能善用處理機制;家長具有兒少保戶的
家庭責任及法律觀念;學生能有危機意識,懂得自我保護,並
於發生狀況時能及時反應與處理。
五、校園責任通報流程如下:

六、社會資源網絡如下:
七、本計畫經校務會議同意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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